2016年8月18日 星期四

【保險理財】保重大疾病險 罹癌5年存活率增逾3成

任何人身的風險,都源自於「疾病」與「意外」,意外無所不在,也無法控制與預測,因此,要說最害怕發生什麼意外,肯定是眾說紛紜,很難有一致的看法;但是,只要一談論到疾病,現今社會每個人最擔心的,想必非「癌症」莫屬了。

筆者實務上經手過不少次的癌症理賠,關於癌症,其發病到治療過程,大概可以區分成下列三種狀況:
第一、經檢查後,確定罹癌,但尚屬初期且癌細胞未擴散,透過手術將腫瘤切除後,定期追蹤觀察即可。
第二、癌細胞經手術切除後,由於有擴散之虞或已擴散,因此後續必須再進行一連串的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甚至是自費的標靶藥物治療。
第三、發現時已為末期,病情難以控制,僅存最後數月至一年不等的存活時間。
倘若「延續生命」是每位罹癌者的終極目標的話,那麼,第一種狀況不用太過份擔心,第三種狀況似乎已毫無任何懸念,因此,最重要的,莫過於第二種狀況了,若處理的好,生命得以繼續延續;處理不好,很快就會演變成第三種狀況。然而,處理的好與壞,最大的關鍵,還是在於「金錢」。
看病要錢,住院要錢,吃藥要錢,難道就只有這樣子嗎?其實,罹癌之所以需要大量的金錢,在我看來,最重要的倒不是要花錢買藥吃,而是要讓自己能安心放下手邊的工作,專心養病,才有復原的機會;一個罹癌的人,如果還是得繼續工作賺錢以維持生活或家計,我相信,任何再好的治療,其效果應該都相當有限。
為了達到上述之目的,「重大疾病險」或「重大傷病險」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為,唯有此兩項險種,能在我們罹癌之當下,一次理賠出上百萬甚至更高金額的保險金,讓罹癌者有錢看病,更有錢好好休息。關於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的差異,可以參考:《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到底哪個對我比較好?》
投保重大疾病險到底有沒有用,數字會說話。按保發中心公布的個人重疾險最新經驗報告,投保重疾險罹癌的患者5年存活率約78.93%,超過全國一般癌症的47.9%,足足高過逾3成。
按主管機關定義,目前重大疾病險的疾病種類包括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和重大器官移植等7大項,而由於重疾險保障疾病種類多、保費也與癌症險相當,甚至更便宜,不少消費者都選擇保重疾險,取代傳統癌症險。
市售重疾險給付方式大致分為一次給付和分項給付保險金,而最主要的功能是希望保戶能利用保險金,得到妥善的治療增加存活率。然而,在全民健保普及、醫療資源不虞的年代,投保重疾險的經濟效益到底如何?
依保發中心公布最新102年個人重疾險經驗報告分析,統計民國97年全台15歲以上、74歲以下,投保含7項重大疾病的重疾險保戶,共有10,691人罹癌,包括男性4,727人、女性5,964人,而進一步追蹤這批癌患存活率,截至1025年存活率達78.93%,其中女性84.64%高於男性71.72%。
對比台灣癌症登記資料庫公布的癌症登記報告,和存活率分析可發現,97年全國癌症初發患者79,818人,到1025年存活率僅47.9%,可發現,有投保重疾險的罹癌保戶,5年存活率高過一般罹癌民眾逾3成。
而從兩相比較的差異結果就可合理推測,重疾險保戶有較高的存活率,應是額外給付的保險金,可讓保戶選擇更完善的治療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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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篇文章內容部份摘自《2016.08.1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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