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7日 星期日

【保險理賠】投保時已告知職務 傷害險還能打折給付?

要保書的欄位空間有限,要將職務內容全部寫清楚實在不容易,保險公司可以此為由打折理賠嗎?
雲林王先生在園藝公司擔任工人,負責修剪花木,一日爬高修剪大樹時不慎摔落身故,被認定為職災。王先生投保A公司的傷害險,以及B公司的員工眷屬團體傷害險,不料王太太申請理賠時,兩家公司都表明,王先生在要保書上的職業內容只寫「修剪花木」,以職業風險第二級投保,不符實際的職業風險第四級狀況,屬於告知不實,死亡保險金必須打折。

王太太不解,投保時已講明工作內容是修剪花木,為什麼申請理賠時職業風險卻加重,保險金給付還打折?這樣合理嗎?
職業風險等級主要是由保險公司依據要保書上的職業、職務內容等告知事項核定,如果保戶投保後因職業變更而使風險等級增加,必須告訴保險公司,否則按傷害險示範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按短收保費的比例打折給付保險金。
A公司與B公司認為,任職公司寫園藝公司,職業寫園藝工人,職業內容寫修剪花木,導致保險公司認定職業等級為第二級,但王先生工作內容涉及庭園造林、花樹修剪等,經常需要爬高,應該屬於山地造林工人,職業風險屬於第四級,王先生填寫職業內容避重就輕,有告知不實之嫌。
不過,王先生真的是投保時告知不實嗎?
A公司理賠人員辯稱王先生沒有在要保書提到會「爬上高處修剪花木」,使核保人員核定錯誤的職業風險等級,屬於告知不實,因此要打折給付保險金。
攤開A公司的要保書以及B公司的員工眷屬團體傷害險的告知書,職業內容的欄位只有短短一行,實在很難寫的鉅細靡遺,理賠人員的說法顯然強人所難。
再者,園藝工人並非特殊罕見行業,核保人員很容易就能得知園藝公司的業務內容從鋪草皮、移種花草,翻修庭園、修剪花木、園藝造景等都有,而王先生主要負責花木修剪的部分,在職業內容填寫上並沒有背離實際情況。
傷害險的職業風險等級主要都是由保險公司核定,王先生既然沒有告知不實,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沒有細問王先生職務內容,就核定職業等級為二級,理賠時又改口認定是四級、怪罪保戶沒講清楚而要打折給付保險金,顯然並不合理。
本文轉載自《2017.05.05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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