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日 星期日

【保險理財】治療方式百百款 手術險保障超過1,500項!

除實支實付外,手術險也是醫療險不可或缺之規劃項目,你知道嗎?
醫療界大約在民國86年運用體外震波碎石術治療腎結石,也為醫療險理賠投下一顆震撼彈,因為在此之前,醫療險並沒有為手術做出明確定義。隨著時代進步,即使是同樣病灶,也可能有多種治療方式,那麼,保險可以怎麼幫忙呢?

民國84年健保實施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成為醫療險主要的理賠依據,而「體外震波碎石術」依健保認定屬「處置」項目,而非如傳統取石術被健保局歸類在「手術」的範疇,因此商業醫療險容易發生是否能依「手術保險金」理賠的爭議。
在醫療險改版之前,保險公司如願意基於情理給予相當金額的給付,例如比照類似手術項目給付保險金,通常會與保戶就這類事故另約定給付金額及次數限制。
「手術」的概念隨著醫療技術演進而改變,傳統對於手術的認知,會較傾向用刀剪方式執行人體組織破壞或重建的醫療行為;但隨著先進醫療技術產生,只要是可以對人體組織產生破壞或重建功能的醫療行為,不管是用刀剪,還是雷射等先進技術,也有可能被認定為手術。
為了因應醫療趨勢改變,保險公司推出強調手術醫療保障的手術險保單,大多保障終身,給付的手術項目多達1,600項。
此外,很多過去需要住院的手術,現在都可透過門診手術解決。根據健保署統計,民國100年的手術人數達1,454.7萬人次,其中門診手術就佔了73.08%,平均每分鐘有19人接受門診手術、7人接受住院手術,門診手術人次是住院手術的2.7倍。
就醫人數前20大門診手術中,除牙齒相關的處置外,以「皮膚及皮下組織傷口的局部切除破壞」達105,367人次最多,「體外震波碎石術」及「人工水晶體植入術」則分別有87,426人次及56,375人次,由於這些手術與醫療處置都不需住院,以住院天數為給付標準的日額型恐怕派不上用場。
而提供門診手術保險金的手術險,只要保戶進行手術,保險公司就依「手術醫療保險金額」乘以「手術類別及手術保險金額倍數表」,給付「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或「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給付倍數介於1倍~80倍之間。
本文轉載自《2017.08.3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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