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借款顧名思義即保險公司允許保單持有人(即要保人)於保單經過一定年數後,可在現金價值內,以保單為質,向壽險公司申請貸款,和銀行借款一樣,保單借款也需計算利息,且以複利計算,且其利率通常較責任準備金之利率為高。
「為何我把自己的錢從保單裡頭拿出來用,還要付利息呢?」,想必這應該是一般民眾對於保單借款最大的不解與疑惑的地方了,以「保單」來理解此一概念,難免有點模糊,但若以銀行的「存單」質借業務來進行類比的話,相信讀者就能快速的了解保單借款的內涵了。
銀行的存單質借是指民眾可持定期存款單向銀行申請質押借款,通常銀行都會在存單面額九成範圍內撥貸,利率按存單利率加碼計息,通常都會加碼1.5%,意即如果原有之定期存單利率為1.5%的話,則存單質借的利率大約就會是3%左右;假設以200萬元的存單向銀行質借100萬元,定存利率為1.5%,質借利率3%,一年之後,質借產生的利息為3萬元,定存產生的利息為1.5萬元,兩相抵銷後,實際上的利息支出(資金運用成本)僅為1.5萬元,換句話說,客戶付給銀行的3萬元利息中,有1.5萬元是付給自己的利息,有1.5萬元是付給銀行承做此業務的手續費,這便是存單質借的簡單概念。
保單借款的概念與存單質借如出一轍。通常保單借款的利率也是由該保單的預定利率往上加碼某個百分比,而保單借款利率各家都不同,為了能讓廣大的保戶們了解自身保單的借款利率,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特地在其網站上公告「各壽險公司保單借款利率一覽表」,方便民眾進行查詢。
假設保單現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200萬元,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100萬元,保單預定利率2.25%,借款利率4%,一年後還款,還款金額104萬元,在4萬元的利息當中,2.25萬元是自己付給自己的保單增值利息,另外的1.75萬元則是保險公司承做此業務的手續費。
為何自己還要付利息給自己呢?因為如果沒有從保單借出這100萬元,明年的這個時候,100萬元就會變成102.25萬元,這2.25萬元是保險公司在保單成立的那一刻就承諾要給付給保戶的利息,因此,當100萬元被客戶借出後,這2.25萬元的利息當然就得由客戶自己來自行承擔了。這便是「自己付利息給自己」的概念,也說明了為何從保單拿走自己的錢還得付利息給保險公司的原因了。
以現行的台幣保單而言,除了六年以下的短年期商品,其預定利率均為2.25%,保單借款利率大約均為4%左右,由於這4%的借款利息當中,有2.25%會回流到自己的保單當中,因此,實際上的利息支出僅1.75%,相較於信貸、車貸、房貸等,其資金運用成本最為低廉,且只要保單仍在有效狀態,保單借款就可以持續進行,相較於銀行存單質借的期間必須與定存單到期剩餘天期同步而言,保單借款則顯得更為彈性。將各種融資工具進行簡單比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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