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曾被媒體揭露,于男前年至南投參加第六屆「武嶺盃鐵馬高峰會自行車賽」,順利攻上合歡山武嶺,但於回程途中倒地昏迷,救護人員趕至,但仍急救無效過世。
家屬事後向3家保險公司請求235萬「意外事故」保險金,但均遭保險公司拒絕,因此提告法院,表示于男生前體檢時,均顯示健康狀況正常,無心血管疾病,暴斃應屬於運動過度所致的意外事故。
不過,3家保險公司均認為,于男昏倒無外力介入,是自身的潛在疾病導致,並非意外事故,因此拒賠。
事實上,過去曾有參加馬拉松猝死,法院判意外事故,保險公司需理賠的案例,但審理此案的法官則有不同看法,法官認為,于男暴斃並無外力介入,雖然生前體檢正常,但不代表沒有其他疾病可能導致猝死,因此,判家屬敗訴,3家保險公司免賠,全案可上訴。
文章來源: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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