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在保險公司的大力推廣下,已經逐漸開啟民眾提早替自己規劃長期照護險的風險意識;但有風險意識與做對劃畢竟還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尤其保險商品層出不窮,究竟如何安排才能幫自己規劃到經濟又實惠的長照保險呢?簡單說明如下。
1. 目前保險公司有兩種保險可以解決老年的長期照護問題,第一種是長期看護險,第二種是殘廢扶助險。
2. 透過下圖將長期看護險與殘廢扶助險做一個簡單的比較。
3. 從比較表中可以發現,殘廢扶助險的保障範圍比長期看護險來的大很多;因為殘廢扶助險的給付依據類似勞保的失能給付,是以殘廢程度來認定的,舉凡「一上肢或下肢的缺損」、「失去吞嚥、咀嚼、言語功能」、「洗腎」等,均包括在給付範圍內,差別只是理賠金額的高低;而長期看護險必需符合無任何工作能力或中重度失智症時,才能得到保險金之給付;所以,前述的三種身體殘疾的狀況,都不符合長期看護險的給付要件。
4. 殘廢扶助險保障範圍大,但不代表保費就較高。以40歲的男性而言,南山長期看護險一年75,000元的保費,一年最高的看護金是60萬元;新光的殘廢扶助險,一年67,200元的保費,一年最高的扶助金一樣可以來到60萬元。
5. 很多客戶都會問我,萬一買了之後一輩子平安健康,那保費還拿得回來嗎?以南山的條件來看,除非去找上帝報到,否則,保費就是消失殆盡;在新光的部分,除了找上帝報到時有身故金之外,平時繳的保費中,有將近7成的部分會以保單價值金的形式儲存在保單當中〈可參考最下方儲蓄比率與保單價值準備金欄位〉,這個部分是可以透過保單貸款方式提取使用的,讓我們活著的時候一樣用得到錢。
6. 除了上述的問題外,客戶還喜歡問我另一個問題,就是萬一有天罹患失智症或成了植物人,雖然保單可以依約給付,但客戶本身也已經沒有任何自主的能力了,這樣,這筆保險金該由誰來支配呢?我們想到的第一個答案往往是家人;但在我們真正開始使用到這張保單的時候,我們身邊不見得有信任的家人,甚至已經沒有家人了,此時又該怎麼辦呢?新光的殘扶險有一項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它本身是可以和信託做結合,在失能風險發生當下,保險金可以直接匯入我們在新光開立的信託專戶,由信託受託人依約將保險金匯給由我們在意識清楚時所指定的療養機構,如此一來,便可以解決上述無能力支配的問題了。
以上就是透過兩種商品的比較來讓各位讀者了解現行保險商品在解決「長期照護」問題的選擇與差異,若有想要進一步了解的話,可以透過以下網址聯絡筆者,筆者會儘速與您聯繫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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